董事會解釋稱,此舉是基于“近期多項事態發展”,認為原定時間召開會議“不適當、不切實際、不合理及/或不理想”,因此依據公司章程第86.6條行使酌情權予以延期。
公告中披露的“事態發展”包括多個方面:
股東豐盛方面多次發布“無根據指控”,公司已發布公告澄清;
部分小股東反對召開會議并威脅提出清盤呈請;
工會代表約90%員工請愿反對,擔憂公司運營穩定性;
主要供應商及客戶對建議決議案表示擔憂;
針對豐盛的民事訴訟及刑事調查仍在進行中;
獨立調查委員會已提交報告確認資金挪用情況。
董事會認為,延期有利于法律行動推進,避免影響追討損失及刑事調查,防止罷免現任董事可能引發的違約風險,保障集團運營穩定,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最佳利益。
公告同時強調,任何試圖召開原定股東特別大會的行為均違反公司章程,不構成有效會議,其所通過的決議無效且無法律效力。



編后語:一場股東大會從2025年延至2028年,一次罕見的時間跳躍,董事會援引章程條款,以“維護穩定”為由將會議推遲近三年,其間涉及多重因素我們不便過多解讀,但局面之復雜可見一斑。延期是否真能“止損維穩”,還需時間檢驗,這場控制權與公司治理的拉鋸戰,已注定漫長。









